谁在深夜呼救?

  “一个肾卖15万,一个眼角膜10万,你有20万来换吗?要不给你打点麻药?”此时的小林正蹲在墙角,双手被铐上手铐,眼睛也被毛巾蒙住,她被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呵斥声吓得瑟瑟发抖。小林紧张的说道:“要什么都给你。”

  陈某翻开小林的包,拿出一张银行卡并威逼其说出密码,小林告知他其中一张卡里有76000元。为了进一步恐吓威胁小林,陈某还假装给朋友打电话,让他们试密码,说是如果密码错了就弄死小林。十分钟后,陈某说要亲自去试密码,离开房间,小林趁机逃脱,大声呼救,到吧台报警。2014年7月18日下午2时,刚从十堰到襄阳的列车上下来,陈某就被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的民警们带走。

  可是,陈某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全盘否定。他说自己是受人指使,根本不认识被害人,可是他的谎言却被频频戳穿。

  “龙娃”是谁?

  民警在提审陈某时,他辩称不是他要实施抢劫的,他不认识被害人,是“龙娃”指使他抢劫的,但他并未劫取被害人财物,他跟“龙娃”是去十堰收账的,“龙娃”欠其2万元赌债,说收账后还他。

  但是当民警问他“龙娃”情况时,他含糊其辞,致使“龙娃”的身份无法核实,而且民警在监控视频和通话记录中并未发现有第二个人参与作案。另外,根据他之前的供述,证实他预谋抢劫。被害人的证言及辨认笔录、银行ATM机视频截图、取款明细,完整的证据链条,使他的谎言不攻自破。

  他是累犯?

  在查寻其是否有犯罪前科的时候,一个惊人的秘密也被发现。2010年12月30日,陈某的哥哥曾因抢劫罪被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办案检察官通过对其家人的调查发现陈某的哥哥一直在襄阳经商,便怀疑陈某冒用了哥哥的身份信息。经调查,陈某哥哥称平时和弟弟很少联系,各忙各的事情,不清楚弟弟在做些什么。而且2001年7月他去广州打工,但是当月就回来了,在襄阳工作至今,被判刑的人不是他本人。

  莫非这个弟弟冒用了自己亲哥哥的身份去坐牢?如果真是这样,那陈某就是累犯,要受到重罚。于是,在办案检察官的引导下,中原派出所与广州警方取得联系,广州警方将当年被判刑的陈某哥哥的身份证号码、指纹编码和照片通过公安网发过来,经过指纹认定对比,之前被判刑的人其实是陈某。面对这一结果,陈某还是予以否认。为了维护陈某的合法权益,办案检察机关再次和公安机关联系,要求他们再次对指纹进行对比认证,第二次比对结果再次证实作案人就是陈某,虽然陈某仍予以辩解,但却提不出合理的辩解理由。

  其实,他极强的反侦察意识和相似的作案背景是办案检察官起疑的缘由。

  他的侦查意识有多强?

  不停地变换服装首饰。案发前他会实现准备好一套衣服,一旦抢劫成功,便换衣服,把之前的衣服统统扔进垃圾桶,另外,使用ATM取款的时候,本不戴眼镜的他却会戴上眼镜。

  销毁作案工具。作案成功后,他会扔掉仿真手枪、手铐和受害人的手机和银行卡。

  假身份入住宾馆。陈某入住宾馆时所持身份证是一名叫“杜某”的女子的,并非他本人的身份证。

  他为何作案?

  据陈某交代,2014年4月,他赌博输了12万元,没钱还债。6月时,他在网上看见有人以谈朋友的名义,把女人捆住威胁卖肾,抢钱。刚好那个时间,他正缺钱,于是便在网上反复看类似案例,并学着去做。

  2014年7月10日前,他在白鹤市场一楼花了50元钱买了玩具手枪,在网上买了两副手铐。

  工具准备齐全后,通过网络、KTV或酒吧的人介绍和失足女相约到宾馆开房,之后便利用仿真手枪、手铐等工具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和银行卡。

  此案的办理可谓一波三折,完全是零口供,而且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但不论犯罪嫌疑人如何狡猾,最终都抵不过铁的证据链。他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经查,从2014年7月12日到7月18日,除小林以外,陈某用相同的手段先后抢劫了另外两名失足女,劫取现金及物资折款人民币46060元。

  最终,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他作出起诉,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另外,退赔3名被害人违法所得。(来源:樊城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