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利县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涉及2起违规报销和2起公车私用,8人受处理。
容城镇农业战线总支书记、三闾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潘茂林违规宴请,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进餐费用,潘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
容城镇文教卫战线总支书记谢卫东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进餐费用,受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财经领导李启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县人民法院一聘用司机公车私用被解聘,办公室副主任戴友模和主任汪波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县农业局司机刘春和公车私用,受党内警告处分,办公室主任薛翠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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