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了!高校毕业生到湖北这些地方就业,国家出学费!
高校毕业生还在纠结去哪里工作吗?
当然是,我选湖北!
湖北有山有水有美食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
高校毕业生到湖北这些地方就业
学费,国家包啦!
昨天(3月5日),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了《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该《办法》,高校毕业生到湖北省36个比照西部政策县市及林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协议期在三年及以上的,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偿,分年度发放。
36个补偿学费地区在这里!
十堰市(6):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含武当山特区);
宜昌市(6):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远安县、兴山县、当阳市;
襄阳市(2):保康县、南漳县;
孝感市(2):孝昌县、大悟县;
黄冈市(7):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浠水县;
恩施州(8):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黄石市(1):阳新县;
荆州市(1):监利县、洪湖市;
咸宁市(2):崇阳县、通山县;
神农架林区(1)
按照《办法》规定,基层单位是指上述这些地区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
省内外本专科生、研究生都能申请
经国家和省正式批准成立的湖北地区和外省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能享受此政策。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将不再享受以上《办法》中的优惠政策。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湖北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学费连续补偿三年
高校毕业生到岗满1年之后,国家将开始逐年发放毕业生所获得的学费补偿金。每年发放补偿学费总额的三分之一,连续3年补偿完毕。
学历不同,学费补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也存在差异。根据《办法》——
本专科生学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为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为10000元/学年。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代偿。实际缴纳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规定最高限额补偿。以上学费不含住宿费及其他杂费。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就业次年即可提出学费补偿申请。申请人每年需在7月1日-7月15日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相关资料。
毕业,就来湖北吧!
来湖北就业,除了不用交学费,还有超多福利政策!
2017年初,湖北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我选湖北”计划,在湖北各地打造全省域实习实训基地,支持毕业生在湖北创业,鼓励大学生、留学生到湖北工作并给予就业补贴。
同时,来这里领略“千湖之省”湖北的美丽风光,也是值得珍藏的人生经历!
在此次享受学费补贴的湖北36个地方,光5A级景区就占了6个,数量超过一半(湖北目前共有5A级风景区11个);而且,特色美食同样不可辜负:十堰的三合汤、宜昌萝卜饺子、襄阳牛肉面、孝感米酒,恩施鲊广椒……你想吃的,这儿都有!
惟楚有材
来湖北,一起奋斗吧!(记者 陈安然)
来源 : 湖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