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青年女扮男装骗财,与女友“同居”近三年未被识破真身

  楚天都市报5月25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杨运红)现年29岁的大治女子陈某,因外形粗犷,遂女扮男装交起了女朋友骗财,她与第一个女友黄某同居了近三年,对方竟未识破她的女儿真身。陈某涉嫌骗走三名女子21万余元。2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大冶市检察院批捕。

  陈某从小长相就很男性化,说话声音也较粗。中专毕业后,她一直无正式职业,闲来无事,竟萌生女扮男装骗女子钱财的歪念。

  2013年底,陈某通过QQ寻找附近人的方式,加时年21岁女青年黄某为好友。2014年夏天,双方第一次见面。其貌不扬、身高仅160厘米的陈某,编造了父亲下海在深圳做大生意,母亲是国税局领导,叔叔是检察长等显赫家庭背景,后吹嘘自己也是国税局干部,博取了黄某好感。

  2015年初,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便正式同居了。作为女人的陈某怕被对方识破女儿身,就以自己家教甚严、性格内向、尊重女友等各种理由,多次拒绝女友的过分要求,一直穿衣服睡觉,让涉世未深的黄某在长达近三年的同居期间,一直没有怀疑她的女儿身。

  在此期间,陈某以需要买手机、结婚购房、小姨出车祸等各种理由借钱,诈骗黄某2万余元。

  2017年11月,陈某以可以帮黄某的闺蜜赵某某,在武汉光谷租门面做生意为由,骗取了赵某某12.2万元。

  半个月后,见租门面没有动静,赵某某约请黄某、陈某在武汉光谷一咖啡厅见面。席间,赵某某追问租房动向,陈某支支吾吾,引起赵某某的警觉。赵某某当即报警,民警赶来核查身份证时,意外发现身穿男装的陈某竟是女性。

  陈某一再保证退款,才将此事平息下来。回到大冶后,陈某分别向黄某、赵某某退还了1.2万余元、4.4万元。

  尽管女儿身被识破,陈某仍决定铤而走险再捞一把。今年1月,陈某再次女扮男装,和女青年彭某谈恋爱。半个月后,陈某就分别以母亲发生车祸、自己要出国进修、与他人有债务纠纷、购房结婚等虚构的事实,向彭某诈骗得手7.4万元。

  陈某因有7.8万元余款迟迟不能退还,赵某某遂愤然报案。4月15日,陈某被网上追逃。4月19日。陈某向大冶警方投案。

  5月23日,大冶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批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