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原宜昌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汪斌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5月,汪斌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为服务对象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提供便利。汪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原宜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原宜都市质监局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审批报销差旅费、虚开发票冲抵单位购买烟酒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彭其柱,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勇,综合科科长林春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稽查分局局长肖卫华,计量所所长孔祥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会计袁莉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人员上交违纪所得。
3。枝江市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佘信全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8年9月,佘信全在枝江市某饭店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同时,佘信全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佘信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主动退还。
来源:宜昌发布、宜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