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湖北查办违法广告案1079件 罚没2799.98万元

  新华网武汉1月6日电(连迅、郭姗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6日通报,2021年,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房地产以及金融投资、长江禁渔等重点领域广告乱象,共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079件,罚没金额2799.98万元。

  2021年8月,仙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分发系统发现当事人在其公众号上擅自使用党旗、党徽标志,并利用“建党百年”“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商业性活动。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9月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接教育主管部门转来的投诉某教育机构涉嫌发布“担任恩施州多年考官、主考官、命题人的专家团队”违法广告线索。经查,当事人制作考生“喜报”“光荣榜”在经营场所及微信朋友圈进行发布;在各招生简章上介绍师资力量时表述“恩施州考官、主考官及命题人担任辅导老师”等内容。当事人所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2021年11月,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樊城区市场监管局转办函中发现,襄阳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宣传中利用受益人形象及就业保障做宣传。经查证,这家公司于2020年6月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培训外出就业学生及个人形象、薪资的数据,网站中还有“三阳教育一线知名品牌更靠谱……五重就业保障,就业无忧”“签约IT名企众多,全方位就业保障,强大的就业体系保证了约98.8%的就业率,70%的优质就业率”等内容,在其微信公众号用就业学生的形象及薪资的数据做证明。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9月,襄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0元。

  2021年,石首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其店内摆放A3大小的“云中益品”中药饮片广告单页23份。经查,当事人为了更好地销售“云中益品”系列中药饮片,在广告单页中对三七粉、铁皮石斛粉、山楂粉、灵芝粉、葛根粉等的功能主治进行宣传的内容与《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和三七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备案不符。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10月,石首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0000元。

  2020年12月底,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黄冈市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湖北省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转办消费者对当事人虚假广告的投诉。经查,当事人将计入公摊面积的入户厅宣传成赠送面积,通过预售展示的样板房和销售人员视频介绍将实际只有3平方米入户厅宣传为7-8平方米,存在明显的面积、结构与实际情况差异。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12月 ,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处以罚款20万元。

  2021年,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洪山区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反映“东湖城”商品房项目在推销过程中涉嫌虚假广告行为。经查,当事人在代理推销“东湖城”项目时,发布“民宿投资收益可观,年回报率8-10%,年租金收益5.3万元,投资不二之选”的承诺升值或投资回报,以及“买一层用两层4.5米百变复式商住空间”。但这一项目为办公楼性质房源。依据广告法规定,2021年11月,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6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