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为抢劫,俩农民准备了电棍、口罩等工具,尾随王女士车后制造追尾事故,待王女士下车查看时,俩人将王女士绑架,抢得200余万元财物后将王女士杀死。记者上午获悉,二分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曾勇和孙宏略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二中院审理。

  31岁的曾勇是湖北人,28岁的孙宏略则是黑龙江人,案发前俩人在北京打工。

  检方指控,曾勇、孙宏略预谋抢劫41岁的王女士,并准备了铁锹、电棍、口罩、胶带等犯罪工具。

  2013年12月23日18时许,两人驾驶北京现代牌轿车尾随王女士驾驶的宝马车,行至朝阳东北四环芳园南街出口时,故意制造追尾事故,趁王女士打开车门欲下车之机,两人将王女士推回车内,持电棍威胁王女士,将其捆绑。

  此后,两人开着王女士的车将其劫持至大兴区北臧村镇左堤路15号丁字坝北侧树林附近,抢得王女士的银行卡(后消费、取款共计210万余元人民币,被查获归案后卡内余额为8000余元人民币)、宝马牌轿车及手机、现金4900元人民币等,所抢物品共计价值57万余元人民币。

  次日凌晨,曾勇、孙宏略在王女士车内用扼压、绳索猛勒颈部等方式灭口,后将尸体就地掩埋。

  此后,两人被河北邢台警方查获归案,所抢轿车等部分物品及使用赃款所购的黄金、手机等物品被起获。

  检方认为,曾勇、孙宏略在繁华道路公然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后为灭口致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追究被告人曾勇、孙宏略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