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与襄州某酒店签订承包协议,承包该酒店按摩服务,却容留多名女子进行色情交易。近日,襄州区法院一审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底,张某与襄州区某酒店签订承包协议,安排一些女性按摩人员,在该酒店上班,经营异性按摩保健等服务项目。今年2月,襄州警方突查酒店,发现酒店9楼水疗部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七八名女子涉嫌进行卖淫活动,并现场查获卖淫账单、工具等。账单显示,该场所通过该非法活动营利近50万元,相关负责人张某被刑拘,公诉机关对其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张某辩称,他只是带着这些女子来到酒店从事按摩保健等服务,也只听说有女子存在卖淫行为,详情他并不清楚,且警方也未现场发现嫖客和卖淫女。
不过,多名证人和警方现场查扣的物证均证实,该酒店9楼的确存在卖淫嫖娼行为。其中,一名保洁员证实,每天在打扫卫生时,会在9楼发现不少避孕套、人体润滑剂等。收银员也证实,9楼的确存在卖淫嫖娼活动,管理、收费由张某负责。
襄州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证明,张某组织女子从事按摩等服务,有女子的确存在卖淫行为,但警方现场未查获卖淫嫖娼者,故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