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9时许,孝昌县兴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县城区府东路某饭馆内,一青年酒后闹事将桌子掀翻,后因服务员上前制止其行为,该青年便打砸桌椅,砸碎啤酒瓶,丢钱辱骂服务员。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将闹事青年及其朋友带走,现场无人员受伤。

  经查,闹事青年丁某因个人情感问题心情不畅,邀请武某、陈某外出喝酒。席间丁某饮酒过量,情绪激动,将喝完的空酒瓶摔碎,并将桌子掀翻。

  邻桌客人因丁某打扰到其就餐而与丁某发生争执,丁某便上前将对方桌子掀翻,邻桌客人见状躲闪到一旁。饭馆服务员遂上前制止,丁某将随身所带现金丢向服务员,并进行辱骂。随后,丁某离开现场,留下好友陈某善后。

  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将酒后闹事的丁某、陈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审讯。

  丁某被带到派出所后,对其酒后滋事并打砸桌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办案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协调饭馆与涉事人员达成赔偿协议。(孝感晚报 记者宋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