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湖北农民肖远海吸毒后产生幻觉,感觉老乡黄某欲加害于自己,便持刀在黄某的车上将其杀害。北京晨报记者8月17日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肖远海死缓,并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共计4.6万元。

  2013年8月15日,肖远海吸毒后与何某找被害人黄某帮忙解决问题,后黄某驾车与肖远海等人于当日9时许到达大兴青云店镇北店村。停车后,黄某与肖远海在车内争夺肖远海携带的折叠弹簧刀,后二人先后下车,肖远海持刀扎刺黄某颈胸数刀,致其死亡。作案后,肖远海投案自首。

  肖远海说,案发前十天他感觉总有陌生人跟踪他。为此,他找黄某去帮他解决问题。肖远海说,他觉得被跟踪与老乡周某有关,几个人就由黄某驾车一起去找周某。一路上,他发现有一辆金杯车一直在跟踪他们,感觉生命受到威胁。黄某把车开到其妹妹家的厂房院里。“停车后,黄某从我手里夺刀,我非常恐慌,怎么伤到他都不知道。”

  案件审理期间,肖远海的亲属代肖远海交纳赔偿款4.6万元。黄某的家属则当庭向肖远海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7万余元。法院认为,肖远海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肖远海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相关损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