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贤的正式婚姻有三次
李淑贤又名李茹,汉族,原籍浙江杭州。她一直自称高小毕业,实际上只念过几年书,连写信都很困难。她10岁时死了母亲,16岁时父亲去世。之后,她结了婚。
有关她的婚姻经历,据李淑贤向载涛夫人王乃文的忆述,她十几岁时,在后母的逼迫下曾嫁过两次。但这些婚姻不能算正式,根据可靠的记载,李淑贤的正式婚姻有如下三次:
一、1943年,李淑贤曾与北平警察局警官刘连升登记结婚。1955年,刘连升被政府逮捕,判了八年徒刑,送黑龙江劳动改造,后查明是反革命分子,遂被枪决。1956年,李淑贤与其离婚。
二、1957年,李淑贤与陈庆之结婚。陈先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婚后两人始终感情不和,1960年10月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三、李淑贤与溥仪结婚。这是在第二次婚姻判离之后仅仅一年多的事情,是她第三次正式结婚。
惟一的“娘家人”曾经是妓女
1962年4月30日,溥仪与李淑贤在全国政协文化俱乐部举行结婚典礼。
在溥仪身边一位神秘人物的日记上,对溥仪的这次婚礼作了记载。在对5月2日的婚宴记载上,这则日记特别提到了一位神秘女士胡瑞贞。该女士是作为李淑贤惟一的“伴娘”身份来出席的。
贾英华采访过一位与胡瑞贞熟悉的张女士。张女士说:“我跟李淑贤一直关系很好,她始终叫我‘二姐’。胡瑞贞是湖北人,早年当过妓女,操过皮肉生意。”
1985年4月10日,贾英华又采访了胡瑞贞。她说:“我是湖北武汉人,早先做过舞女,后来‘从良’了——跟张学良的一位私人秘书结了婚……”
李淑贤确实当过舞女
关于李淑贤的身世,贾英华采访过曾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的史永。据他回忆,临近溥仪结婚前夕,听到过关于李淑贤身世的一些“不良”反映。等政协调查清楚之后,溥仪已经与李淑贤结了婚。
究竟是何不良反映?原来,调查的结果是:李淑贤曾当过舞女!
几位曾与李淑贤一起生活过的老熟人也证实:李淑贤确曾当过舞女!
那位李淑贤叫她“二姐”的张女士说:“李淑贤多次跟我讲,她从小受后娘的气,于是跑到上海当舞女。一个男人——李淑贤一直称他为‘表哥’的,在上海舞厅跟她相识,是这位‘表哥’把她带到北京,他们就住在了一起。后来,他们分了手。”
“李淑贤又在北京的舞厅认识了另一个男人。这男人姓刘,是一个盐商的儿子,人称‘五少爷’。我见过他。人长得不错,大高个子,性格直爽,什么乐器都会两下子,是在舞厅奏乐的‘票友’。李淑贤跟他结了婚。解放初期,他俩住在前门外廊房三条。后来,老刘被抓走不知下落。”
“李淑贤跟胡瑞贞一直挺熟。解放后,我跟李淑贤还去过王府井百货大楼的楼顶上跳过几次舞呢。她的舞跳得不错…… ”
80年代初,贾英华采访了载涛夫人王乃文,对李淑贤当舞女的事才最终确认。王乃文说:“过去,大概是60年代吧,载涛有一个‘票友’,时常一起唱戏的,叫李某。李某打解放前就常去舞厅那类地方。有一次李某见到李淑贤跟溥仪和载涛在一起,颇感意外。又听载涛说,李淑贤嫁给了溥仪,李某大大吃了一惊。他拽过载涛悄悄地说:‘李淑贤原是舞女,过去还陪我跳过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