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张宝训 通讯员胡良志)通过微信购买黄色视频后又通过微信贩卖、传播黄色视频,恩施一女子竟然做起了这样的“小生意”。昨日,恩施市公安局披露,该局成功抓获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嫌疑人李某某。7月22日,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叫“木子”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黄色视频截图,并配有“无码”、“高清”等词。

  经过进一步查看,民警发现网民“木子”在朋友圈中发布、销售片子后,为了招徕生意,还将客户发过来的红包截图。由此判断,该网民涉嫌贩卖淫秽视频。

  于是,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缜密侦查,确定嫌疑人“木子”的真实身份为李某某,女,现在城区一灯饰商店做导购员。

  当日下午,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抓获,现场缴获1部用于贩卖淫秽视频的手机。经审讯,李某某交代,今年5月初,其在与朋友聊天时,获知通过微信贩卖黄色视频比较赚钱,于是主动联系一外地网友,购买了大量黄色视频,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传播,贩卖,并获利3000多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警方提醒,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