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蔚)家住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宜居社区的市民叶超云,这个端午节过得有点糟心。大前天回老家清理母亲遗物时,发现母亲生前在日记中写着,要让他继承所有财产。而原本打算三姐弟平分财产的两个姐姐不乐意了,绝对不承认这份“遗嘱”。
今年34岁的叶先生,老家在湖北监利。叶先生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两个姐姐现在分别在梅州和海宁生活。叶先生说,10多年前,她们出去打工后,就很少回监利看望母亲。而住在武汉的叶先生平时隔三差五地就回来照顾一下母亲。母亲退休后,他们三姐弟就合起来给她请了个保姆。
前不久,叶先生的母亲去世。由于工作忙,三姐弟赶回老家办完母亲的葬礼后匆忙离开。趁着这次端午放假,叶先生带着妻子回老家清理母亲的遗物。妻子找到一本日记,叶先生翻看时发现,在去年2月27日的日记中,母亲写道:“两个姑娘过年都没有回来,儿子就很好,还要接我去武汉……我去世后一切都给他。”
想到两个姐姐确实很少管母亲,叶先生觉得母亲让他继承家产也不过分。于是,叶先生打算尽早继承母亲在老家留下的一栋房产,并打电话将事情经过转告给了两个姐姐。可两个姐姐知道后,坚决不答应,说这只是一篇日记而已,不能算遗嘱。
湖北省立丰事务所合伙人、家庭婚姻律师邱丹称,叶先生母亲的日记确实不能算作遗嘱。邱律师说,如果日记中是专门为了处理自己的遗产,并且签署了日期和签名,才能作为“自写遗嘱”,但叶先生可以以此向法院申请多分些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