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为《张家界民警“办案为搞钱”: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受处分,法院因管辖权问题退卷》
上游新闻3月24日消息,去年10月,湖北武汉一企业因被指控犯非法经营罪,两名员工被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民警带走调查,办案派出所领导多次向涉案企业代表表示“办案初衷就是要搞点钱”,一度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3月2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张家界警方获悉,慈利县纪委监委已作出处分决定:当事派出所原所长刘鹏留党察看、指导员涂绍吾撤销党内职务。另外,涉案企业已接到法院通知:因管辖权问题,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案已退回至慈利县检察院。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案派出所领导称“办案初衷就是要搞点钱”一事曝光后,2020年10月11日,张家界市公安局即发布通告称,该局对此事件高度重视,迅速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调查组,赴慈利县开展调查。对网民反映的办案民警违纪违规问题,联合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月24日,张家界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慈利县纪委监委已作出对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原所长刘鹏留党察看、指导员涂绍吾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同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涉案企业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远成科技)大股东叶思处了解到,3月23日,慈利县法院向远成科技发《通知书》称,慈利县法院因管辖权问题,将慈利县检察院指控武汉远成科技有限公司及胡新华等犯非法经营罪一案退回至慈利县检察院。3月24日上午,叶思代表远成科技来到慈利县法院签收了这一通知。
“接下来,我们会要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24日中午,远成科技代理律师徐昕表示,此前,他们与慈利县法院、慈利县检察院、慈利县政法委反复沟通,说明“远成”案慈利县没有管辖权,这是一个明显无罪的案子,希望慈利县法院能够将该案退回慈利县检察院,并且希望慈利县检察院能够做出不起诉决定。
“案发以后,我们公司停业至今,什么都做不了。”叶思告诉记者,几个老员工不得不为了案件不停奔波。目前,慈利县检察院还没有联系他们。
“这个案子不方便公开,也不方便接受采访。”3月24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就上述案件致电慈利县检察院办公室,对方如是回复。
工商信息显示,武汉远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从事香料、化工产品等研发及批零兼营业务,法定代表人为胡新华。
据上游新闻2020年10月11日《张家界民警回应“办案初衷就是搞点钱”:退财免灾是古谚,陪侍异性都是点歌女》报道,武汉远成公司员工、诉讼代表人杜琼回忆,2019年7月5日,湖南慈利县公安局民警以配合调查为名,将该公司两名员工跨省从武汉带走。
慈利县公安局在办理远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中,时任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指导员涂绍吾多次向涉案公司代表表示“只要拿钱,即可撤案”“办这个案子的初衷,就是要搞点钱”。
2020年1月10日,慈利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胡新华、陈茜、段茂慧、张峰、陈静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慈利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该案经2次退回补侦、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于2020年7月24日,慈利县检察院将此案向慈利县法院提起公诉。随后,慈利县法院立案审理。
检方起诉书显示,慈利县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09年至案发,武汉远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传发,伙同被告人胡新华、陈茜、段茂慧、陈静等人在全国各地成立多家公司,负责对远成公司的产品进行销售。2016年至2019年,远成科技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张峰、张静等人采购具有壮阳功效的他达拉非、枸橼酸西地那非,并安排陈茜、段茂慧、陈静、罗蓉军(已判决)等人在全国各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