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人超市内,夫妻俩这样做,被刑拘了……
夫妻俩常在网上刷视频刷到半夜
感觉嘴里无味想吃槟榔和香烟
半夜进入无人超市购买时
见无人看守便动起了“歪脑筋”
先后5次少买单、多拿商品
自以为无人知晓
结果双双被东西湖警方刑拘
近日,东西湖公安分局走马岭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24小时无人超市老板报警,称他的超市连续被盗。

接到报警后,走马岭派出所民警李靖、李洁垠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经过查看大量视频监控,细心研判,锁定了一对可疑男女。

通过周密部署与蹲守将嫌疑人陈某雄抓获,陈某雄对进入无人超市多次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与他一起作案多次的女伴是其妻子张某。李靖当即打电话联系陈某雄的妻子张某,对其开展法律宣讲,张某于次日主动来到走马岭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调查,今年3月30日23时许,刷了半天抖音的陈某雄感觉嘴里想嚼点东西,便让妻子张某去购买香烟和槟榔。张某来到24小时无人超市,见超市无人看管,便侥幸尝试将一包价值50元的槟榔放在衣服口袋内,然后只将香烟扫码付款,没想到成功得手。张某回到家与丈夫分享了这条“门路”。

第二天晚上,陈某雄想起昨晚妻子说的事情,便和妻子张某再次来到该无人超市,如法炮制地将5包槟榔藏在衣服内盗走。此后,夫妻二人便将无人超市当成“免费超市”,在4月份又先后3次到该超市,用私藏、假付款扫码等方式盗窃物品。
据了解,自3月以来,陈某雄和张某夫妻两人共5次在该超市盗窃了23袋槟榔、3包黄鹤楼香烟,总价值1095元。

目前,张某、陈某雄因涉嫌盗窃被东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
无人超市是商品通过手机自助扫码付款购物,商家节约人工成本,而消费者享受了便利和快捷,同时也考验着消费者的诚信和素质。无人超市所售商品单价虽不高,但盗窃超市商品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视情节将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多次盗窃,将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讲述你身边的故事!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人在武汉 官方微信(v5daren)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