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号)

  2022年5月11日至19日,马某(男,20岁,甘肃省东乡县人)自外省来云梦后,入住云梦县经济开发区龙岗国际主题酒店。期间,马某未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外省来鄂人员到目的地所属行政村(社区)报备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且在核酸检测未出结果的情况下,于5月19日凌晨驾车离开云梦,后其核酸检测结果经复核确认为阳性。龙岗国际主题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宿信息,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马某的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信息进行核验,且未及时向社区报告。

  马某和龙岗国际主题酒店负责人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云梦县公安局已依法立案侦查。

  请5月11日至19日入住和进出龙岗国际主题酒店的人员,及时拨打96120报告,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云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