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做出处罚决定: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因新建住宅绿化面积未达标,被处以138万余元行政罚款。

  据了解,武汉美联地产公司在五福路与胜利街交汇处开发的土地交易居住项目净用地面积5523.48平方米,应建设绿化面积1657.04平方米。今年6月,江岸区园林部门在验收中,经实际测量发现:该项目实际建成绿化面积1262.68平方米,相差394.36平方米,差额绿化面积占审核绿化面积的比例达到23.80%,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江岸区园林部门遂向属地四唯街道执法中心移交该案,建议立案并予以行政处罚。

  四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案后,依据”行政执法赋权“的有关规定,派出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确认了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并责令限期改正,但该企业无法增加绿化面积并书面放弃整改。四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启动立案查处程序,依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55条第1项、《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260号)第16条第3项、《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282号)第25条第5款之规定,以及《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降低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9号)的相关规定,因武汉美联地产公司此开发项目差额绿化面积达20%以上(实际差额绿化面积占审核绿化面积的23.80%),决定处以绿化补偿费5倍的罚款(700元/平方米),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138026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行政处罚是江岸区行政赋权以来,首次由街道办理的大额行政处罚,也是该区有史以来首次开出的百万绿化罚单。

  通讯员 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