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件

  1.2007年至2015年,大冶市金牛镇龙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世阳伙同村委会副主任白汉臣、财经委员张远生、计生委员郑翠英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粮食补贴。徐世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白汉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远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翠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6年6月至12月,阳新县王英镇新街村违规收取精准扶贫异地搬迁点贫困户保证金共计107500元。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应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3.2014年至2016年,阳新县枫林镇杨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继胜,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改变退耕还林面积和地点,以其父和其妻名义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同时,黄继胜在任枫林镇漆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还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血防项目资金等问题。黄继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荆州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7年4月9日,松滋市农机局新江口镇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庞风雷,违规操办妻子“生日宴”,邀请亲戚和农机系统同事参加并收受礼金,受到免职处理。松滋市农机系统12名党员干部参加“生日宴”并送礼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松滋市农机局分管副局长张俊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松滋市农机局局长王四新、农机监理站站长朱志勇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2.2017年4月29日至30日,公安县麻豪口镇工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少明暗中安排儿子儿媳分期分批在公安县藕池镇幸福村某农庄、某酒店操办其孙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在麻豪口镇委、镇纪委事前反复教育提醒的情况下,邹少明当面承诺不违规操办,暗中却分期分批操办,并在事后组织找其谈话时不如实说明情况。邹少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3.2013年至2016年,监利县白螺镇副科级干部、计生办主任高海清,先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乔迁宴”及儿子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白螺镇计生办主任职务。

  4.2015年至2016年,荆州市沙市区岑河小学校长范如举,先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和孙女“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7年4月13日至14日,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路家铺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杨镇涛,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2016年11月12日,荆州市荆州区畜牧兽医局畜牧科科长梅松林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2016年3月5日,洪湖市洪湖经济开发区茅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雪兰,默许妻子在哥哥熊某家中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2017年1月1日至2日,江陵县马家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刘明,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