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月9日讯(记者陈凌墨)1月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游劝荣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游劝荣简历

  游劝荣,男,汉族,1963年8月生,福建上杭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福建省委党校教员、讲师(其间:1983.08-1984.07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帮助工作)

  1989.03-1989.07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1989.07-1993.02 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3.02-1996.09 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

  1996.09-2001.07 福建省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其间:1998.07-2001.07挂职任福建省南平市市长助理、市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07-2006.12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2.09-2005.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12-2008.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其间:2005.11-2007.09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8.01-2011.09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09-2012.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2.01-2013.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01-2013.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4.03-2014.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省委委员。(简历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