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纵容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湖北远安原副县长、公安局长被双开

  中国网武汉9月16日讯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天下午发布消息,据宜昌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宜昌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宜昌市委批准,远安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新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新国。(资料图)周新国。(资料图)

  通报称,周新国违反政治纪律,不按照规定或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调整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恶势力活动,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使用“小金库”;与他人合伙非法占地建私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通报指出,周新国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私欲膨胀,甘于被围猎,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据公开信息显示,周新国1966年1月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市,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宜昌市公安局三峡坝区分局副局长,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区分局副局长,五峰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党组书记,五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年12月14日,湖北宜昌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远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督察长周新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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