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法检领导跨省份调整持续:张泽军任青海省高院代院长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省级法检系统领导跨省份交流调整再添新例。

  据青海人大网站消息,1月25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泽军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上述决定称,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张泽军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泽军张泽军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张泽军此前担任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公开资料显示,张泽军,男,汉族,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张泽军曾任湖南省高院办公室主任、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怀化市中院院长、省纪委法规室主任、省委巡视组组长等职,2019年3月任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12月底以来,已有重庆、陕西、湖北、北京、西藏、广西、安徽、海南、河北、辽宁、青海等省份的省级法检领导干部出现调整,其中多人为跨省份交流任职。

  具体来看:原任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的李永利调任重庆市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最高法审委会委员、环资庭庭长王旭光履新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履新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转任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江西省高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夏克勤调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江苏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茅仲华转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武调任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吉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毅履新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重庆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明耀转任河北省高院党组书记;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调任辽宁省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泽军履新青海省高院代院长。

  郑青同志简历

郑青郑青

  郑青,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云南昭通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历任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7年4月至2021年1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21年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