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云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魏朝东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德英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胡江玲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李 振为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红梅为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贤柱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施继武为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何宏辉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 勇的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王 芳的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华平的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胜利的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任命:

  文 燕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 飚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

  吴寿春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阮 建为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