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襄阳:向诬告者亮剑 为实干者撑腰
“姜某某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责令其在抖音平台上公开发文向该镇原党委书记方某某赔礼道歉、澄清事实;襄城区卧龙镇横岭村村民张某、吴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三年零三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5月26日,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智廉襄阳”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6起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释放出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4月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启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对不实举报进行起底筛查、恶意举报开展集中整治,并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检举控告秩序,更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查诬’与‘澄清’一体推进,就是要构建规范化法治化的检举控告秩序,同时为实干者担当者吃下‘定心丸’,激励他们在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展现担当作为。”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为保障群众正当监督权利,该市纪委监委严格“甄别、评估、报批”三道关口,审慎开展“查诬”工作。“对排查出的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需按照初核程序,深入开展取证核查工作,既要收集诬告陷害行为成立的证据,也要收集诬告陷害行为不成立证据。拟认定构成诬告陷害行为的,需要经过审理专题会、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市纪委监委三级审核审批。同时坚持不枉不纵,对诬告陷害人的心结积怨,优先化解;对其合理诉求,督促责任部门依规依法解决。”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
图为南漳县九集镇纪委在古林坪村党员代表大会上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公开澄清正名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坚持书面澄清、当面澄清全覆盖,因案制宜进行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共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卸掉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当纪委同志来调查违规办理低保救助的问题时,我的内心很复杂,甚至还有点委屈……最后他们通过细致的走访、深入的调查、公开的澄清,还了我‘清白’,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让我更加坚定了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的决心,以后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行动回报组织、服务群众。”在不久前召开的澄清大会上,南漳县九集镇古林坪村书记激动地表示。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市共为8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起3人。(喻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