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要做好六篇文章,加大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科学制定规划,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的有序性;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农产品主产区政府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村资源环境利用的可持续性;加快技术研发,提高农村生态建设的科学性;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物化投入的合理性;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威性。
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湖北作为农业大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同样面临着刚性排放及旧账偿还的双重压力,农业资源与环境问题逐年显现,迫切要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建设农业生态文明中发展现代农业。
实施“六大行动”,探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实施每亩耕地“少施一斤化肥”行动,减少氮磷流失污染。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截至2013年底,全省普及面积达到9590万亩次,全省化肥施用量增势趋缓,亩平节省化肥纯养分1.5-2kg,总体节省氮磷化肥投入约24.7%,肥料当季利用率平均提高4.5%,亩平节本55.7元。2013年,全省仅此一项节本增效50.1亿元。
二是实施“少打一次农药”行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管,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使用,2013年开展农药市场检查600多次,检查门店5000多个,农药立案查处达500余起。市场监督抽样224个,质量合格率96.7%、标签合格率86.9%,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5和5.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大力实施“绿色植保工程”,全省共建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61个,示范面积达到500万亩,建有害生物抗药性监测点30个,植保机防服务组织达到2232个,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到25%。
三是实施“江河限捕、水库限养、湖泊拆围、鱼池升级”行动,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淡水养殖是湖北的优势,连续18年产量居全国第一位,近年以“打造双千亿生态产业、建设水产强省”为目标,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把渔业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截至2013年底,全省改造精养鱼池已达120万亩。到目前累计创建省部级示范场322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233家,无公害认证产品1170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609个。
四是实施“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提升”行动,狠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前全省生猪、家禽和奶牛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到70%、80%和95%,其中万头以上猪场达到659个,排名全国第一位。通过开展标准化养殖部、省、市、县四级试点创建消减畜禽养殖污染。累计投入资金10多亿元,对2500余个传统畜禽养殖场实施了以建设环保设施为主的标准化改造。目前,全省18159个养殖场中,超过45%的规模养殖场建有较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其中近百家规模养殖场采用了污水深度处理模式。
五是实施“清洁能源入户”行动,促进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截至2013年,全省累计建设农村清洁能源用户370万户,普及率33%,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26处,小型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小型沼气工程2993处,可提供农户50%左右的生活能源。
六是实施“创建美丽乡村”行动,加强田园生态型村落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资源整合优势,重点解决“三废污染”和人居环境恶劣等问题,推进农村垃圾、污水、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3年启动了45个国家级美丽乡村创建试点,2014年还将启动100个省级创建试点村。
面临六大问题,理清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难点
(一)农业资源产权制度不清晰决定了发展“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缺乏动力。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基于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生产总量和农业投入品总量控制的农业发展理念,在一些环境敏感区域都仅仅处于“萌芽”状态,大多数地区农业资源节约使用得不到正向激励,耕地“重用轻养”现象普遍。
(二)农产品的增产导向决定了农业资源的高强度利用。湖北是农业大省,肩负着“稳产量、保供给”的重任,2013年,湖北省常年可用耕地5042万亩,年均复种指数达到2.28,以全国3%的耕地面积生产了全国8.4%的稻谷、6.3%的棉花、10.3%的油料、5.4%的猪肉和18.0%的淡水产品,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粮油、畜禽及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增产压力依然很大,这说明我们农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
(三)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决定了农用物资的粗放使用。现在农村许多地方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留守老人和妇女成为了种田的主力军。劳动力素质低给培育新型农民、推广农业新技术带来较大难度。加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率、科技成果的到户率、到田率不高,农业实用技术创新成果偏少。
(四)生态补偿缺失决定了地方政府对农业生态功能的忽视。一是农业补贴目标单一,农业生态补偿理念并未体现。二是农业补贴对象和资金渠道单一。资金主要依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工程项目两种方式,跨行政区域的横向转移支付尚未建立起来,难以调动地方政府抓生态文明的积极性。三是农业生态补偿还没有被真正纳入到生态补偿的研究与试点范畴。 (五)农村环保设施薄弱决定了农村污染物处理率偏低。据初步统计,我省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年排放量约2亿吨,年农膜残留量6万吨,土壤残留率达40%,秸秆4000万吨,资源利用率不到55%,这些都严重影响农村生态文明的提升。
(六)农村环保法制滞后决定了农村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薄弱。虽然国家目前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2006年我省也修订出台了《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农业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无法满足新形势的变化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