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牛首镇干部崔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庭审中,崔当庭跪地磕头向死者家属谢罪。
今年9月6日下午,襄阳樊城区牛首镇干部崔某酒后驾车撞死两人后逃逸,途中再将两人撞死,其中包括一名8个月大的婴儿。当日下午,崔某被警方抓获。当日下午,崔某被警方抓获。警方查明,崔某是樊城区牛首镇政府宣传干事。
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李增明介绍,接警后,根据目击者描述及电子监控,在案发不到1小时,他们于当日下午4时40分,在施营社区一民房内将肇事司机抓获。事发时,车内只有司机一人。
根据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则为醉酒驾车。
交警对肇事者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70mg/100g,系酒后驾驶,不是醉酒驾驶。
记者调查证实,崔某确为牛首镇政府公职人员。
经樊城区委办一负责事故善后的工作人员证实,肇事者正是崔某。
知情者称,由于樊城区牛首镇和柿铺办事处距主城区较近,很多在这里工作的干部是“走读干部”,每天上午报到后下乡,中午吃完饭后不到下班时间就回家,崔某是其中之一。
据离事故现场不足5米的新农村副食批发店老板刘师傅介绍,当日下午4点左右,他和送货的师傅在马路聊天,突然听到“砰砰”两声巨响。回头一看,一辆银灰色轿车驶过后,有人倒在了血泊中。
另有多名目击者称,这辆轿车将公交站台边上的两人撞倒后,继续向樊城方向高速行驶,紧接着又撞上一推着婴儿车过马路的老人,车内婴儿和老人被撞飞10多米,当场死亡。
案发后,崔某的车前玻璃、保险杠均已毁坏,他驾车迅速逃离现场并顺利返回家中。
襄阳市交管部门调查后认定:崔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未抢救伤员,应负全责。当时,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g。崔某开车撞人时的瞬间车速高达82公里/小时,远超市区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