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印发《关于推动激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激光领域企业的补助和奖励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激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其中,对于承建激光领域国家原始创新策源地建设任务的主体单位,可参照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支持,对项目投入的1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方案明确,不仅要鼓励引导省内企业继续做强做优光纤激光器,还要针对产业链上游核心材料以及关键元器件方面的短板弱项,精准招引省外优势企业落户湖北,加快提升省内激光企业的本地配套能力。
同时,要加快推进激光与其他行业的融合,扩大激光加工、激光清洗、激光诊疗、激光雷达等各类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广,通过赋能千行百业的融合发展,带动激光产业成长壮大。
在企业培育和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方面,方案明确,要打造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激光领域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在省内,要推动武汉激光企业制造环节向黄石、鄂州、十堰等城市延伸,形成错位竞争、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通过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力争到2026年,湖北激光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带动高端制造、光伏锂电等激光应用相关产业过万亿元,力争打造1家营收过200亿元,1家营收过100亿元,2家营收过50亿元的企业,推动实现全省激光产业规模倍增和实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