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通报八起对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等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协同推进,有效净化信访举报环境,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对枝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谈丹“违规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5月,有人匿名反映谈丹利用职权将不符合晋升条件的单位职工杨某违规晋升为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等问题。经查,2022年3月17日,枝江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该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事宜,会议同意娄某某等20名同志晋升为管理岗位八级职员,杨某不在推荐人员名单内。同时,经调取杨某人事档案,该同志现仍为管理岗位九级职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3年6月26日,枝江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对谈丹进行了当面澄清。

  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党委副书记黄刚“利用职权套取补贴资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3月,有人匿名反映时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黄刚2020年利用职权套取县光荣院院民吕某30000元补贴用于支付其母亲医药费的问题。经查,2020年3月至5月,黄刚的母亲因病在县人民医院住院两次,住院费均系黄刚用本人建行储蓄卡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缴费机上直接支付,合作医疗报销后自费金额共计15739.43元。县光荣院院民吕某当年未享受30000元补贴,亦未发现黄刚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3年9月21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黄刚进行了当面澄清。

  对宜都市枝城镇环城村“在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中乱收费”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5月,有人实名反映环城村在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中乱收费问题。经查,2023年1月,枝城镇环城村启动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信访人胞弟与环城村村委会签订《散坟整治协议书》,委托该村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工作人员江某某在现场代其监督施工,并于10时许通过微信向其转账800元作为施工费用。江某某在施工结束后于当日将上述800元转给具体施工的殡葬从业人员王某,环城村未收取任何费用。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3年8月21日,宜都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在环城村党员干部大会上对环城村进行了澄清正名。

  对兴山县峡口镇居委会财经委员龚成雄“做假协议,冒充实名举报人的丈夫龚某在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签名”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7月,有人实名反映龚成雄做假协议,冒充实名举报人的丈夫龚某在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签名等问题。经查,2018年9月,峡口镇境内疏港公路及香溪河大桥项目启动前期征地工作,峡口镇人民政府、居委会、业主单位及聘请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共同对征收对象房屋、田地和地面附属物进行现场测量和清点。依照征地工作程序,只有被征收户主本人认可征收项目和金额并签署协议后,方能签署领款单完成征收兑付。经鉴定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的签名及指印,均为信访人丈夫龚某本人所签。相关征地系列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亦不存在伪造协议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3年9月22日,峡口镇纪委在峡口镇居委会召开会议对龚成雄进行了澄清正名。

  对西陵区葛洲坝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城管队员高辉广、王斌、芦云“在执法过程中故意打人”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6月,有人实名反映高辉广、王斌、芦云在执法过程中故意打人等问题。经查,2023年5月25日,王斌、芦云在辖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信访人家属乱堆乱放,对其进行劝导,要求立即清理杂物。信访人家属情绪较为激动,不肯改正。王斌、芦云主动帮忙搬运清理。在清理时,信访人家属抓住芦云衣领不放阻碍正常执法,芦云在挣脱过程中导致信访人家属右手软组织受伤,并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当时高辉广并不在场,信访人表示将高辉广和王斌弄混,举报对象错误。事后,城管队员带信访人家属去医院做了检查,垫付医药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3年7月12日,葛洲坝街道纪工委在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召开会议对高辉广、王斌、芦云进行了澄清正名。

  对高新区白洋镇官大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闫春蓉、财经委员方春香、组织统战委员李兴凤“违规免费获得安置房”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6月,有人匿名反映闫春蓉、方春香、李兴凤在紫云姚铁路项目征地拆迁中免费分得白洋新城一套安置房等问题。经查,紫云姚铁路项目征地拆迁于2012年7月启动,征迁范围涉及三个村民小组。闫春蓉家庭房屋于2012年12月被征收,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其家庭在扣除综合成本价款后置换安置房两套,面积分别为138.7㎡、96.28㎡。方春香、李兴凤家庭不在该项目征迁范围,在白洋新城安置小区内均无房产。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3年8月23日,白洋镇纪委对闫春蓉、方春香、李兴凤进行了书面澄清。

  远安县旧县镇旧县村村民李某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3年以来,李某某因个人情感纠纷长期向远安县部分乡镇政府、信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旧县村治调主任余某在处理协调其与女友情感纠纷过程中调解不公。2023年6月,再次向远安县纪委监委反映余某收受对方好处等问题。远安县纪委监委先后对李某某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均不属实,并向其当面反馈调查结果,但其仍以个人情感诉求未得到解决为由,在已有明确调查结论的情况下,捏造余某收受好处等事实,多次向旧县镇、茅坪场镇、鸣凤镇等乡镇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并对余某发送大量辱骂信息,严重干扰余某正常工作与生活。2023年6月27日,远安县公安机关对李某某进行法制谈话。

  夷陵区乐天溪镇莲沱村村民周某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3年2月以来,周某某多次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12388网络举报平台、省市区综治信访平台反映S277省道殷莲路扩建项目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线路谋利,项目排水不畅,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经夷陵区多个部门核实,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因个人房屋征迁中不合理利益诉求未得到满足,周某某心生不满,仍继续向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诬告某征迁工作人员,扰乱项目征迁工作秩序。2023年6月25日,夷陵区公安机关对周某某进行法制谈话。

  为上述受到不实举报干部积极开展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彰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对诬告陷害行为露头就打的坚强决心。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持续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敢闯敢为、积极作为,共同营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浓厚氛围,努力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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