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今年“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怎样?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黄陂区就“关于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承诺整改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共有359人被问责。这是30个承诺单位分12场“报账”的第一场。
江岸区:问责153人
年初承诺整改以来,江岸区动真碰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截至目前,对区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公车使用等情况暗访407次,制作暗访问题曝光短片7期,发现问题104个。目前共有153人被问责,其中直接责任115人,负领导责任38人。在被问责人员中,处级干部27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26人。
无论是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还是群众投诉的问题,江岸区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严肃问责。对处理不当的一律发回要求相关单位党委(党组)重新讨论研究,提出新的处理意见。截至目前,已责令28家单位重新作出了处理。截至目前,江岸区共下发承诺整改交办通知单142件,其中已办结136件,待办结6件;下发整改通报5期。
对党委(党组)书记监管不力,导致“庸懒散”现象滋生、蔓延的或者对违纪违规现象报告不及时、查处不严格、整改不到位的,江岸区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针对四个街道办事处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4名相关街道主要负责人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网上公示;针对区总工会、区园林局等单位出现上班迟到、玩手机QQ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2名党委(党组)书记给予诫勉谈话。
江汉区:问责50人
承诺整改以来,江汉区对承诺整改未兑现或兑现不到位的单位以及领导批示件、上级督办件、媒体曝光件、群众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件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问责31起,处理相关责任人50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43人。
对各单位承诺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问题发现、问题处置、岗位责任建立和责任追究的督查力度,实现了由领导督促向制度督办的逐步转变。截至目前,江汉区共组织明察暗访48次,发现各类问题100余个。1至10月,8个督查组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全区基层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43批次。
硚口区:问责52人
承诺整改以来,硚口区抓问责查处,形成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截至10月底,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方面问题实施问责31起,查处问责52人、2个单位,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问责组织处理46人,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6人。
以问题为导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组成六个督查组,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检、现场取证等方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等开展明察暗访。目前正在对违反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截至10月底共开展明察暗访189次,基本实现明察暗访和督查问题的全覆盖。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老旧社区电梯等18个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截至10月底,公务用车、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整治、保障性住房分配、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平安“三圈”等15个问题已基本完成,老旧社区排水管网问题完成80%以上,老旧社区电梯安全整治问题完成60%,平安社区探头安装问题正在加紧推进。
黄陂区:问责104人
1月至10月,黄陂区敢于揭短,深化治庸问责,共开展明察暗访6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个,共处理问责干部104人,其中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89人,涉及处级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纪律28条。
黄陂区还出击重拳,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文山会海、“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标超配办公用车和办公用房、党员干部吃空饷、借婚丧嫁娶之机收红包敛财、参赌涉赌等问题,狠刹“舌尖上的浪费”和“车轮上的腐败”,文件、会议同比分别下降了36.2%和24.7%;“三公”经费下降14.5%;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减少47.1%;清理“吃空饷”人员95名。(武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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