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到2020年,武汉常住人口将控制在1200万人左右

  □本报记者 周舜尧

  11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规模新划分标准,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当年常住人口为978.54人的武汉市入选特大城市范围,离人口超1000万的“超大城市”仅一步之遥。

  目前,武汉市正在编制《武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年,划定至2020年间,将武汉市分成三大主体功能区,并定位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200万人左右。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了这一规划,并就进一步编制和实施好《规划》进行了部署。

  总体规划

  划分三大功能区

  开发强度低于国际警戒线

  国务院、湖北省政府先后于2010年、2012年分别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均将武汉市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

  为推进上述规划落实,自去年4月起,武汉市发改委等部门开始组织编制《武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形成了送审稿,提交至昨日举行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规划》将武汉市186个街道、乡镇级行政单元划分为主城功能优化开发区域、城镇化重点开发区域、生态涵养限制开发区域;此外,国家、省、市三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以及武汉市生态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域,分布于上述三类功能区内。

  武汉市发改委主任吴清介绍,未来一段时间,武汉市的开发强度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开发强度即一个区域建设空间(城镇建设、交通设施等建设用地空间)占区域总面积的比例,《规划》提出,武汉市2020年全市开发强度控制在23.6%以内,这一数据去年为21.06%,离国际公认的30%警戒线尚有距离。

  主城功能优化开发区域

  推动产业结构转变建设金融商贸中心

  主城功能优化开发区域是武汉市人口和经济密集区,主要是一些中心城区最为核心的区域,以2010年的数据为例,该区域面积占武汉全市国土面积比例不足0.2%,但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例超过了8%。

  这一区域内的目标定位为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是提升武汉城市竞争力的“极核区”,建设以知识密集型产业、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金融商贸中心,并出台政策引导不符合定位的产业向外转移。

  值得一提的是,承载武汉市早期商业发展史并成为小商品经济代表的汉正街就处于这一区域内,经过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汉正街将有望再度成为武汉现代化商业的新地标。

  此外,目标到2020年,该区域人口控制在全市常住人口的7%以内,通过发展公交系统、提升路网密度,实现“无拥挤的集中”的目标。

  城镇化重点开发区域

  明确产业导向推进新型工业发展

  城镇化重点开发区域是武汉市经济基础较好,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区域,涉及武汉市13个行政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一百数十个的街乡镇级行政单元。以2010年数据为例,这一区域面积占武汉市国土面积比例超57%,人口占比超82%。

  未来,这一区域仍是武汉市产业、人口的主要聚集区,目标定位到2020年,常住人口占全市比例达84%。

  在产业方面,完善产业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导向,严格项目准入制度,推进新型工业发展,包括“大光谷、大车都、大临空、大临港”四大工业板块建设;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服务业集群。

  在人口方面,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迁入城区定居,更多地吸纳生态涵养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转移出来的人口,并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措施,引导人口均衡分布,避免向旧城区过度集中。

  生态涵养限制开发区域

  引导人口向外转移实行环境准入制度

  生态涵养限制开发区域是武汉市国土面积中仅次于城镇化重点开发区域的区域,这一区域内主要涉及武汉市各新城区以及洪山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2010年数据为例,面积占全市比超42%,但人口相对稀少,占全市比仅为9.33%。

  根据《规划》,这一区域主要功能是保证农产品的供给以及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因此,将进一步引导人口向外转移,至2020年,控制在全市常住人口的9%以内。

  在限制开发区域内,重点任务分为都市农业发展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前者主要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优化土地利用模式以发展集约农业、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后者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主要是通过植树育林、水污染治理等手段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

  同时,限制开发区域还将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制定不同的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并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实行持证排污,并通过治理手段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和环境质量状况达标。

  在上述三类主体功能区外,国家、省、市三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为禁止开发区域,分布于优化开发区域、城镇化重点开发区域、生态涵养限制开发区域内。这些禁止开发的区域占武汉市国土面积比约为27%,这些区域内将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的能力。

  此外,对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规定的项目限期迁出,并依法关闭污染物排放企业,确保污染物的“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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