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轨道交通新版乘客守则昨起征集意见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彭为 通讯员 吕作武 刘海俊)禁止在地铁内募捐、兜售商品,不能用残缺、油污钱币购票等。昨日武汉轨道交通新版乘客守则开始征求意见。
两年前颁布的《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将于本月28日到期。新守则从17日起至本月25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残缺、油污钱币不得购票
与两年前的乘客守则相比,新版守则征求意见稿首先是将优惠规则写入守则:规定持《武汉市残疾人免费乘坐车船卡》的贫困残疾人及持有效证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可免费乘车。这一免费范围与现行实际实施的免费范围一样。
新规将搭乘轨道交通可以享受优惠的人群明确列入守则,工作人员表示,这样可以让享受优惠的人群一目了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守则同时明确,乘客如果需要单程票的发票,可以在购票的时候领取,而使用储值票、武汉通卡的乘客如果需要发票,则应该在充值时领取。
不过一些规定也引起争议,如“购票时,不使用残缺、油污钱币购票”。昨日,记者就新规向普通市民询问看法时,不少市民表示这一新规略显搞笑。
市民张先生表示,谁也不想使用残缺、油污钱币,自己手头的残缺、油污钱币多半也是在流通过程中拿到手上的,肯定不会恶意去购买轨道交通的票,但是使用的过程中刚好用到也是有可能的。特意把这一条列入规则,感觉有点怪异。
禁止地铁内募捐
一些行为在轨道交通中会影响到他人乘车,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安全,因此在新版的乘客守则中,被列入禁止的行为更多。
除了原来规定的“乞讨、卖艺、拾荒”,守则将“募捐、传教、兜售商品或者发放各类宣传品”等新增列入禁止行为。同时,在轨道交通范围内禁止使用明火,抽烟的乘客们要注意了,只要进入轨道范围内,就要禁止这一行为。
此外,由于轨道交通范围为公共场所,一旦出现恐慌容易引发意外,因此新版守则特意将“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非法聚集或者其他扰乱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新增列入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