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记者注意到,此前备受争议的“的哥要求高中以上学历”的相关条款悄然改变,重新改回“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今年3月4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发布的《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14条拟规定“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关人士表示,对学历的要求是为提高准入门槛,提升服务质量。

  征求意见稿一公布就引发热议,多数网民认为这一条款不合理。有网友吐槽:高学历并不一定代表高素质,小学都没毕业的人,有的不也成了劳模。

  市法制办昨日表示,在征求意见中,群众对这一条款意见较大,所以改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