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工地负责人还拿出了武汉市规划设计院所出具的红线图,图上所标注的阴影部分,就是被侵占的地上地下空间范围。那么,如此侵占自己小区和其它小区的公共空间,是得到哪个部门的许可呢?业主的朋友告诉记者,没有审批过。
据了解,通常购买别墅会得到两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记载的是实际买卖别墅的面积,而土地使用证则标示了别墅周围业主可使用庭院的大小。庭院虽然归业主使用,但不得随意扩建房屋。《城市规划法》规定:需要改扩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可以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虹景花园改扩建的这些别墅,并没有取得过规划部门的许可。
规划部门没有批准过,那么所有虹景花园的拆改建别墅,就都是违法建筑。从俯瞰图可以看出,2006年前后,虹景花园还看不到别墅的改扩建,之后,有人开始把自家别墅推倒重建,于是小区业主纷纷效仿,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下,到2009年,已经有不少违建出现,而到2013年,小区违建数量已经至少在一半以上。
改建别墅要通过物业的同意吗?物业人员表示:“应该到我这里来(备案)。我说不同意,他能听吗?(不让他进来),我办不到,他比我狠,我惹不起他们。”
那么,这么多别墅都增加了面积,是不是物业公司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管自己收费赚钱了呢?物业人员表示,物业费从一开始到今天,一直没涨过价。
业主对建筑物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物业公司只是负责小区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及环境清洁,与业主仅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所以物业公司管不了这违建。
那其他部门有谁管过呢?原来,虹景花园处在武汉市洪山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界地带,一直是一片三不管的区域。这里既不受任何街道办事处的管辖、也没有自己的社区。职能管理方面,土地规划现在属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可是对违法建筑的监管又属于洪山区城管局。
据介绍,虹景花园别墅,有一些是砖木结构,多年来,受到白蚁侵蚀,不同程度存在房屋质量受损情况。2013年,当洪山区城管局接管时,虹景花园共有177栋别墅,其中97户以危房改造的名义进行了不同程度改扩建,占总数一半以上。洪山区城管局接管后,又有6户进行了拆改建,并在洪山区城管局备案。所谓备案,只有三份文件,一是房产证复印件,一是白蚁协会出具的白蚁侵蚀证明,一是房管局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
只有房屋鉴定报告,没有规划许可,这些正在改扩建的别墅,是合情理而不合法吗?在备案的文件中,最重要的是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可是,这6份危房鉴定最后的结论,都是“处理”、“加固处理”或者“维修处理”,没有任何一套别墅的鉴定结论是“拆改建”。
从房屋鉴定结论可以看出,房屋质量还没有达到需要拆改建的危险程度,所以,即使拿着危房鉴定结论到规划部门,也不会得到拆改建的许可,现在正在进行拆改建的6处别墅,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那么,2013年后,在洪山区城管备案的6户拆改建别墅,是否按照房产证面积进行所谓的危房改造?城管部门有没有监管呢?
记者与城管局领导一起来到现场,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赶到了现场。从备案文件中可以看出,这栋别墅原面积是306平方米,而拆改建后的别墅,仅用目测,面积至少也在700平方米以上,翻了一倍多。而其它几处拆改建别墅同样如此。现场,陪同记者来的城管局领导几乎一言不发。
城管是执法主体,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虹景花园究竟是归洪山区政府管辖,还是归东湖开发区管辖,至今没有定论。所以,仅有城管这一家执法主体,该听谁的?该怎么做?城管自己也不知道。那么,对正在拆改建的别墅,城管为什么也不履行监管责任呢?
洪山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别人业主提出来,我现在有安全隐患告诉你了,为什么前面的能改,我后面就不能改了,所以我们现在执法很难。我执法我也要讲究公平,我怎么公平,我也公平不了。”
就在我们节目即将播出的时候,武汉市有关部门对虹景花园违建别墅作出了处理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对确属危房的,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应在原地基、原面积、原高度基础上进行改建;擅自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现在,政府部门的整治小组已经进驻虹景花园。
在居民小区里大肆拆、改、建,以至形成风气、形成规模,让虹景花园成了“违章建筑的博览园”,这样监管缺失、执法薄弱的典型,还真是不多见。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现在的虹景花园,显然已经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能不能把它拉回来,考验着相关责任部门的态度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