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偲 通讯员程喆 童颖)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吸引消费者。昨天,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双11”网购须注意避开五大“陷阱”:

  陷阱一:虚假打折真忽悠

  虽然“双11”期间大部分网络商家让利明显,但也有商家故意先抬价再打折,忽悠消费者。

  提示:根据需要理性网购,不盲目抢购打折商品,货比三家。同时,应谨慎购买网上与线下价格相差悬殊的商品。

  陷阱二:虚假销量刷好评

  消费者在网购时,通常都会查看商家的店铺销量和好评率,往往容易上当。

  提示:不可轻信网店成交量、好评等信息。消费者可以着重查看“买家秀”,即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中、差评内容可能更有参考价值。

  陷阱三:钓鱼链接须警惕

  趁着“双11”的热潮,不法分子打着“抢红包”、“ 中大奖”、“ 幸运抽奖”、“扫二维码得优惠”等旗号,引诱消费者在不经意间点击钓鱼链接,盗取用户钱款和个人信息。

  提示:增强网络防骗意识,务必选择大型、正规的网站购物,认准网页底部工商备案的红盾标志,谨防钓鱼诈骗网站。

  陷阱四:预付定金猫腻多

  “双11”期间,网上很多商家都提前设置了预付定金制度,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

  提示:预付定金不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坚决抵制。

  陷阱五:偷换概念避“七日无理由退货”

  有不少电商偷换概念,扩大“定制类”商品范围,明确表示“预售类商品”或“定制类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

  提示:“双11”期间购买的商品,同样应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四类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快递收货时务必先验货后签收。当网购发生纠纷,应及时通过网购平台进行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可拨打12315向卖家所在地或网购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