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楚天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郝晓燕 通讯员王勇)刚刚,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据了解,1月5日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216,为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环境监测部门与气象部门会商,预计今日武汉市将继续维持不利气象条件,达到《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2018〕22号)蓝色预警(Ⅳ级)条件。经研究决定,自今天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表示,相关单位将积极组织实施Ⅳ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

  1。健康提示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2)一般人群减少或者避免户外活动。(3)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排措施:(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大气污染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C,冬季不高于18°C。(4)减少涂料、油漆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武汉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中心城区除重点市政工程和抢险、抢修工程以外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运输作业。

  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对重点区域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采取禁(限)行措施。

  5。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环保局提出重点地区或者重点行业停(限)产名单建议,并根据指挥部决定,视情启动停(限)产措施。

  6。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加强储备土地的扬尘控制。

  7。 武汉市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查处超标排污行为;加大对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机动车整治力度。

  8。武汉市气象局负责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