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出台意见物业为电梯管理主体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优先用于电梯维修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记者昨从武汉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武汉市出台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实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将电梯公共广告费用优先用于电梯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大修,严格执行经费公示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电梯隐患治理和更新改造,综合整治“三无电梯”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发挥“红色物业”作用,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管理主体全覆盖。畅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渠道,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三无电梯”、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经费筹措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在用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估后电梯安全状况改善机制。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有人被困电梯,要做到快速救援。武汉市提出,要完善963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功能,健全电梯应急救援三级响应机制,强化电梯应急救援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武汉市鼓励电梯制造、使用、维修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现“一方投保、各方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