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夜违停揽客、拒载、议价 车身太脏、司机抽烟……

  出租车服务质量遭吐槽

  市民:武汉出租车应落实严格管理

  22日,武汉晚报14版刊发报道《要高价不成深夜将乘客丢在路边 的士涉嫌甩客被停运,接受管理部门调查》,乘客唐先生在天河机场搭乘出租车前往附近快递点取邮件时,遭遇的士司机嫌路近被甩机场附近路边,直到凌晨1时多才在朋友的帮助下返回市区。

  出租车是一座城市的流动名片,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乘客对一座城市的印象。去年9月,全市开展为期10个月的出租车运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出租车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但仍有不少乘客反映“武汉出租车车容车貌不干净,不整洁,司机态度冷漠”,也有乘客反映在火车站、机场附近遭遇过拒载、议价等问题。

出租车车身布满灰尘 记者李永刚 摄出租车车身布满灰尘 记者李永刚 摄

  近日,记者暗访武汉、武昌、汉口3个火车站及天河机场“三站一场”出租车营运秩序及巡游车车容车貌情况,发现车容车貌仍是我市出租车较突出问题,在天河机场T3航站楼出发层,深夜仍有车辆违停揽客,涉嫌拒载、议价。

  天河机场出发层,多辆车违停揽客 一司机竟称“这里都不打表”

  24日晚10时57分,记者来到天河机场T3航站楼出发层,2号出入口、3号出入口已有9台出租车停靠在此,随后至晚上11时14分的17分钟内,仅有两辆出租车缓慢驶离出发层,其他出租车违停揽客。

  从珠海回汉的吴先生一家三口从2号出口搭乘一辆出租车准备回杨汊湖的家,没想到出租车驶出不到100米,就被司机赶下车。吴先生一家不得不将两个大号行李箱以及一些随身提包从出租车上拿出,记者陪同吴先生一家询问多辆出租车,一听说到杨汊湖,有的司机直接开价100元,有的直接无视吴先生。

  一辆车号为鄂AXT0**的司机将车停在3号出入口处,下车与其他司机攀谈,看到吴先生一家被多辆车拒载后,“提醒”吴先生:“上面的车都是不打表的,要坐打表的车到下面站点去。”并给吴先生开价“80元到杨汊湖”。

  “我心想出发层的出租车都是下乘客就走的,这里坐车方便点,没想到这么难。”吴先生无奈地说,不得已和家人拖着行李到下层出租车站点乘车。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出发层1080米范围内的通行时间被限制在7分钟内,超过此限制时间的车辆,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随后,记者在机场出租车站点乘车前往杨汊湖新湾五路,沿途司机正常行驶,打表价格为53元,行驶路程为21.2公里。

  乘客吐槽出租车脏得下不去手 “脏乱、抽烟、汉骂”是“硬伤”

  3月初,市民陈女士向本报记者吐槽“坐了一辆脏得下不去手的出租车”。陈女士说,正在上小学的女儿突然发烧,她赶到学校接孩子去同济医院看病,当时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车辆全是厚厚的积灰,薄荷青的车身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我想开车门,那把手脏得让人无语”。

  外部车身布满灰尘、车厢内座套不整洁、驾驶员在车内抽烟、用语不文明夹杂“汉骂”、对待乘客态度冷漠……这些是市民诟病较多的出租车服务“硬伤”。

  近日,记者在“三站一场”、全市各主要干道上分别观察出租车车身整洁、车内卫生、驾驶员是否抽烟及文明用语,发现确实存在车身内外不同程度的脏乱以及驾驶员抽烟问题。

  在汉口火车站,站外及站内的出租车脏乱问题比较突出,记者10分钟内观察53辆出租车,车身布满灰尘的就有24辆;天河机场站点车辆普遍较为整洁,司机们表示因候客时间长,看着车内外有积灰就会拿出抹布整理,但也有司机反映“晚上洗的车,跑一趟三环就脏了”;在武汉火车站及武昌火车站,记者观察10分钟发现,进站车辆车身内外均较整洁;在建设大道、发展大道、友谊大道、中北路等多处主干道上,仍不乏车身破损、积灰的车辆。

  对于司机抽烟、态度冷漠的问题,24日晚,记者在武汉火车站、天河机场观察近百辆出租车,发现两个出租车司机在车内抽烟。在武汉火车站,一位女乘客推着行李箱上车,司机却视而不见。记者乘坐鄂AX8K30、鄂AXV038出租车,两位司机态度亲和,乘客上车时普通话说“您好,请问去什么地方?”下车时也会提醒乘客拿好随身物品。记者随机在“三站一场”站点内采访乘客,外地来汉乘客大多表示从外观来看,武汉的出租车“不太干净”。在天河机场候车的汤女士刚从深圳抵汉,她说:“出租车司机是外地人来武汉最先接触的群体,他们驾驶的车就是一个‘流动的客厅’。他们作为待客的主人,一言一行体现的都是这座城市的文明和温度。”

  新修改《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 车辆不整洁,企业、司机都要罚

  今年1月1日,武汉市新修改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巡游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违反“未保持车身内外整洁”规定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巡游车经营者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驾驶员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出租车议价、拒载、甩客等劣质服务行为,《条例》也规定,驾驶员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巡游车经营者所属驾驶员1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次,累计达到其营运车辆总数百分之三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累计达到其营运车辆总数百分之五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违规车辆停止营运3日至15日。

  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出租车经营企业不重视服务质量,企业年度考核不达标,还将收回企业相应的车辆经营权,吊销相应车辆的巡游车道路运输证”。

  不少市民表示,既然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就要严格落实到位,对劣质营运的行为予以打击,对车容车貌影响武汉市形象的车辆也要督促整改,“不能让少数出租车给武汉‘抹黑’”。

  记者付莎

  责任编辑:邓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