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4月29日讯(记者张维纳)4月30日中午12点,第二轮“武汉消费券”将开始投放,所有在汉人员可分别在微信、支付宝和美团(大众点评)APP上进行领券。与上次不同的是,此次领到的消费券可以立即使用。

  (图为市民领到第一轮“武汉消费券” 记者詹松 摄)

  第二轮“武汉消费券”,依旧分为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与文体旅游四大类。每位在汉人员,可分别在三大平台各领一张“武汉消费券”,类别可以按需自由选择。

  根据前期公布的消费券使用规则,市民领券时任选一类消费券,每类券面额分为两档,由系统随机派发。餐饮消费券:满30元减10元或满60元减20元;商场消费券:满150元减50元或满240元减80元;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满30元减10元或满60元减20元;文体旅游消费券:满150元减50元或满240元减80元。

  据悉,接下来的领券时间分别是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

  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领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三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武汉消费券”的使用只限定行业范围,不指定参与商家,武汉市所有符合四大类别消费券适用范围且开通微信、支付宝商家收款功能或美团、大众点评线上支付功能的商户,均支持“武汉消费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