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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底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专项办案行动以来,武汉市两级检察院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

  ●这批案件的查办充分暴露了武汉市民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突出的问题。

  ●在前不久召开的廉政座谈会上,武汉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张萍反馈了该局自案发后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其中包括“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即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

  4月24日,武汉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受贿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对于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08万元人民币及1万美元、10万日元,刘友华当庭认罪。至此,自2013年底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专项办案行动以来,武汉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区域联动的立体化侦查模式优势,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其中,受贿案18件18人、行贿案4件4人、单位行贿案7件7人;29名涉案人中,局级干部2人、副处级以上干部11人。

  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薛建颖说:“这批案件的查办充分暴露了市民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突出的问题。”

  匿名举报牵出黑幕

  2013年12月,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市民政局负责基建的一徐姓处长在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中受贿几百万元。该院初步调查结果却显示,市民政局负责基建的人员中并没有姓徐的处长,只有一名分管殡葬行业的徐姓副局长。

  是举报人搞错了,还是徐副局长有问题?办案人员没有轻易下结论,他们围绕市民政系统近年在建的重大工程继续展开调查。经过外围摸排,将切入点瞄准了两个工程——已交付使用的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和在建的武汉市社会福利大楼工程。

  结合外围信息,办案人员对两个工程各个环节的涉及人员进行列表式筛选,最终将突破口选定在两个人身上:时任汉口殡仪馆馆长陈德华,以及承接该馆整体搬迁绿化工程的湖北某园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兵。

  调查显示,该园林公司借他人之名承接了汉口殡仪馆绿化工程,且在工程投标中存在围标行为;馆长陈德华的家庭资产与收入明显不符,且其在家庭资产增长异常的时间段内与李华兵等工程相关人员联系频繁。

  随后,该院将李华兵和陈德华传唤到检察院。到案后,二人很快交代了各自的行受贿事实,案件缺口由此打开。与此同时,一张深挖犯罪的天网也在布设。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先后启动两轮集中办案行动,抽调六个区检察院参战,持续一年多的专项行动的最终成果是,18名官员落网,与之相关的行贿人亦被查处。

  工程建设成了“重灾区”

  该市民政系统落马官员的涉罪事实,几乎全部与工程建设有关: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原处长兼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指挥部副指挥长戴建国,汉口殡仪馆原馆长陈德华、副馆长刘世豪等人为湖北某园林工程公司承接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景观绿化项目等工程谋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兵贿赂人民币38万余元;

  武昌殡仪馆原馆长韩翠云帮助某建设集团公司相继承接武昌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以及青山殡仪馆骨灰寄存楼、遗体告别馆等建设工程,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李桥良贿赂共计人民币8.8万元;

  武汉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利用分管民政基建项目建设的职务之便,指使戴建国等人帮助某建筑公司承接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地下车库工程,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刘冬成贿赂款20万元;

  ……

  “单位基建和工程发包的确是民政系统窝串案的一大重点发案环节。”办案人员介绍,“具体表现为,不需要招投标的工程,如围墙维修、道路修整等零星工程,直接指定承接人;应当招投标的工程,则通过串标、围标等‘暗箱操作’中标,或以分解工程等形式规避招投标程序。”

  “当然,民政系统案件集中爆发在工程建设领域也有国家政策倾向的大环境因素。”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国家对民政系统的投资力度很大,仅武汉市民政系统,近年在政府支持下上马的大型基建项目的总投资就高达2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