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州市针对人财物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被发现并得到整改。查出441人在编不在岗。

  今年4月下旬开始,鄂州市成立违规用人及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期间,工作专班组成3个督查组,深入各区、开发区、街道和市直各系统现场督办,重点督查零报告、瞒报、漏报问题。同时根据群众反映,专项督办各区县级领导干部家属子女亲戚及相关人员吃空饷问题。   

  与此同时,各地各单位也开展整治。鄂城区实行销号制度,对2起吃空饷问题立查立改。华容区自查自纠,对段店镇吃空饷干部进行了处理。鄂州市教育局加大整改力度,市直14所学校销编10人,销假3人,调出1人,办退4人,病休10人,返回上班15人。   

  鄂州市卫计委着力整改系统违规用人及管理问题,涉及4家事业单位的11在编不在岗人员返回上班,6人被调动或解聘,4人办理病休或内退,7人被停薪及停缴“五险一金”、停发福利待遇。鄂州市城管局按照有关规定对4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予以辞退。鄂州市畜牧兽医局规范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6人,解聘2人,留聘1人,规范借用行为2人。   

  截至目前,鄂州市已整改或正在查处机关事业单位涉及违规用人及管理问题的人员485人,其中违规进人16人,在编不在岗441人,吃空饷28人。208家单位“三公”经费下降42.1%    专项整治中,鄂州市对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发现全市218家单位,在编、在册、在岗人数共6525人,原办公使用面积共269768平方米,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84938平方米。

  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改办公用房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改单位自建为统建统配。将腾退的超标办公用房集中后,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进行统筹调配。   

  该市还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审批程序,清理公款送礼、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列入专项整治,市财政局对57家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发现,有的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会计核算上不够规范,自行设立补贴发放项目,“搭车”发放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鄂州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三公”经费进行管理。   

  通过整治,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出现明显好转。今年208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7月“三公”经费总支出2318.64万元,比上年同期4004.76万元下降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