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席上摆满了各种食盐原告席上摆满了各种食盐

  今年中秋节期间,黄冈市家家笑网络电视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笑公司)为给员工发节日福利,到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黄石李家坊批发部花9899元购买了76件低钠盐。结果,在发礼物时却遭到部分员工的抵制,称公司发的是“药盐”。该公司后发现,这批盐不仅部分过期,还存在不注明保质期和适用人群等问题,于是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由,将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家坊批发部两单位告上法庭,索赔货款10倍的赔偿款98990元,并要求退还货款。14日上午,此案在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开庭审理,部分市民参与了旁听。认为买的是“问题盐”购盐单位索赔近10万。

  开庭前,记者发现,原告席上摆满了各种食盐,有精盐、碘盐,还有低钠盐。原告诉称,为给职工发中秋节礼品,今年8月11日和14日,公司先后两次到湖北盐业李家坊批发部购买了76件云鹤牌低钠盐,单价130.25元,其中2011年4月产1件,2013年6月产75件,总价9899元。

  可是,分发时,遭遇职工抵制,认为该产品为药盐,且部分已过保质期。

  原告认为被告及产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虚假宣传,即未告知是功能盐(该公司认为低钠盐是用于治疗和缓解高血压和心脏病的),美化称是营养盐;二是未告知适用和不适用人群;三是未标保质期。记者发现,该公司购买的第一批盐的确没有标注保质期,而且,两批次的食盐均未标注适用或不适用人群。

  原告据此认为,被告方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48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和96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两条规定,生产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应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98990元,并退还货款9899元。法庭争辩:功能盐应标注保质期和适用人群吗?

  当日的法庭审理,对于低钠盐是否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保质期和适用人群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争辩。

  原告称,低钠盐是以加碘食盐为基础,添加一定量氯化钾制作而成,其保质期只有3年,过期了就不能食用,且该盐只适用于高血压、心脏病及孕妇等群体适用,而对某些人群是有害的,例如高钾药物服用者、肾功能不全和高血钾患者。低钠盐应该标注保质期和适用及不适用人群。

  两被告则认为,低钠盐属于食用盐,就像大米和白糖一样,是普通食品,根据国家标准,食用盐这类预包装食品可免标保质期,且只有特殊膳食品和保健品才会标注适用人群和不适人群。针对原告提出的营养盐等虚假宣传,两被告予以否认。

  两被告认为,其生产销售的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原告是恶意诉讼,是想“动歪脑筋发国有资产的财”。此外,李家坊批发部还否认家家笑公司提供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4月的低钠盐是其售出的。追问:过期盐是否对人体有害?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黄石市场上销售的食用盐有两种,即精制碘盐和低钠盐,均由湖北盐业公司专营,这两种食盐的包装均标注了保质期,均为3年,但没有标注适用或不适用人群。

  原告单位的诉讼代理人称,为了寻找证据,他跑了全国6省市,发现外地很多食盐都标注了保质期和适用人群。该代理人认为,食用过期的食盐和食用不适合自己的食盐,对人体都是有害的。

  湖北盐业公司则称,根据国家规定,不管是否标注这些内容,都是合法的。后来在食盐包装上标注保质期,是为了消除消费者经常打电话来咨询的疑惑。该公司还称,低钠盐对预防和缓解高血压有益,适合全民食用。

  武汉大学高级公共营养师廖皓磊教授则表示,食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其化学性质比较稳定,但这并不代表它不会变质,因此应该有保质期。此外,食盐还含有碘,有的营养盐还含有锌、铁、硒等,它们受热、光和风等的影响后会氧化分解而失效,从而起不到营养的作用。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黄石市民孟先生表示,之前从未关注食盐的品种和保质期,对于低钠盐,他表示也食用过,只是因为氯化钠含量低,咸味稍微淡一些。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叶桢律师表示,国家对盐业的生产和销售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若国家有明文规定食盐可以不标注保质期和适用人群,那么家家笑公司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不过,若其销售的食盐确实过期,家家笑公司可以主张权利,要求退货或换货。

  □记者赖家琦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