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盗窃罪先后五次被法院判刑共计25年零2个月,今年45岁的曾祥明半生都在监狱中度过。然而,“五进宫”的他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再次重操旧业。6月15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曾祥明依法批准逮捕。
曾祥明系南漳人,因犯盗窃罪分别于1990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3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6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2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1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2015年4月23日,曾祥明被刑满释放。
2015年6月4日上午7时许,曾祥明从南漳县乘车来到宜城市小河镇朱市街道坪堰村三组,见家家户户门前都上了锁,估计屋里没人,便想偷点钱。他先后到黄某某、曾某某、赵某某家行窃。当曾祥明从赵某某家二楼下楼时,赵某某夫妻刚好回家,将其堵在楼梯处。曾祥明见势不妙,从二楼的一个窗口跳了下去,摔倒在地,被赵某某夫妻抓住。民警从曾祥明身上搜出现金9640元。经审讯,曾祥明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