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秋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马秋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马秋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