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晋作工作报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晋作工作报告

  1月2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021人,其中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8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430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18人,其中厅局级39人、省部级4人(均含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

  去年4万人被提起公诉

  严惩拐卖儿童、性侵幼女等犯罪

  报告显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去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1097人,提起公诉44788人。

  积极投入反分裂斗争,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严惩“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84人,起诉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犯610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12509人。

  加大对非法集资、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31人。严惩拐卖儿童、性侵幼女以及侵害残致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大对恶意欠薪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权益。

  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021人

  其中厅局级39人、省部级4人

  去年,全省检察院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021人,其中贪污受贿犯罪2251人,渎职侵权犯罪770人。严肃查办大要案,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8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430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18人,其中厅局级39人、省部级4人(均含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依法办理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郭永祥等重大专案。严惩严重行贿犯罪,查办行贿犯罪652人。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7人。

  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特别是严惩“小官大贪”,查办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86人。同步介入35起重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69人。

  加大对有案不立的监督力度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7件环境污染案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院加大对有案不立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1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7件污染环境案件和53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的案件立案审查。

  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806件,对非法取证、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30件。

  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相关问题1379人次,监督89名罪犯收监执行。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察,监督纠正久押不决、体罚虐待等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7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