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的仿真玩具街边一扔就完了?日前,襄城西街社区就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可律师的话让人吓了一跳。
“真是被吓到了,这是哪个搞的?”18日,网友“vicky”在微信朋友圈如是说。记者向该网友求证获悉,当晚她途经襄城利民街,巷子里的灯光有些昏暗,一个垃圾桶旁边竟然蹲着一只“老虎”,她压根儿就没有这种思想准备,所以被吓得不轻。可仔细一看,“老虎”一动不动,她判断应该是个玩具。
记者走访时,附近一些老年居民表示,半夜摆这么个东西在那里,确实挺瘆人。“要是心脏不好的,吓出个好歹咋办?”居民李大爷说。
如果真如李大爷所说,玩具的主人需要担责吗?记者发现,《钱江晚报》曾报道过类似案例,一只小狗突然大叫,一位老人吓得摔倒,结果狗的主人被法院判赔担责70%。
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虹理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如果这只仿真老虎吓到居民,并造成了损失,主人是要担责的。
据西街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事后玩具的主人也意识到了不妥之处,将仿真老虎收走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