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商场、超市及餐饮娱乐场所开具的发票进行抽查,对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其中,去年10月14日,经武汉市城建委原教育培训中心(今年1月并入武汉市建设学校)副主任兼工会主席毕文亮决定,该中心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在大润发超市购买39张商业预付卡,金额共计11700元,并以“食品”的名义分别开具两张发票。事后,该培训中心将两张发票报销,将39张商业预付卡发放给教职员工。毕文亮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原教育培训中心党委书记张炳宇、校长兼纪委书记高汉翔分别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原教育培训中心工会具体经办人员刘梦松被问责处理。

  2015年11月28日,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城管所干部黄蓓违反规定,宴请本单位同事参加自己婚礼,收受礼金7900元。经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纪工委研究并报街党工委同意,给予黄蓓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