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京山县畜牧兽医局特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杨枝茂,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购买车辆、报销车辆使用等支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2、沙洋县装饰办党支部书记、康绿排水有限公司经理陈胜利,多次驾驶公车上下班并违规停放,公务出差期间驾驶公车赴武当山等景区游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钟祥市长滩镇季河村党支部书记王忠良,安排使用虚开的柴油发票和水泥发票入账,冲销村级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随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所原所长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随县草店镇供销社公款购买景区门票、公款为个人手机充值、公款购买香烟等,草店镇供销社党支部书记、主任张裕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出纳童广付、会计姜广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水市长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辉以考察为名公款旅游,所分管的镇农办多次无公函接待、违规列支香烟等,何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荆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洪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黄显柏与该中心副主任谢正伟、陈中群,药房主任、信息科副科长陈方亮,医务科科长赵涛,车队队长宋宗豪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洪湖市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湖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让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监利县革命历史博物馆以“差旅、误餐、电话包干经费”名义为16名工作人员发放“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补贴,该馆馆长龙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追缴。

  3、公安县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王华岩采取虚列设备维修、虚开票据、虚填空白公函等方式,核销其个人接待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松滋市洈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泽飞违规操办其子生日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