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副所长刘雪松,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报销个人汽车维修费、汽油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黄渠河第一小学副校长高正红,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邀请古驿镇黄渠河第一小学校长宋振堂,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龚勤等10名教职工参加并收受礼金,高正红、宋振堂、龚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讲述你身边的故事!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人在武汉 官方微信(v5daren)

05-01 12:00评论(0)|
05-01 11:33评论(7)|
05-01 08:14评论(0)|
05-01 08:04评论(107)|
05-01 07:26评论(2)|
05-01 07:18评论(0)|
04-30 13:24评论(0)|
04-30 09:38评论(0)|
04-30 09:01评论(15)|
04-30 07:45评论(0)|
查看评论(3)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