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一中教师吴某暑假到民办培训机构补课,被降低岗位等级;鄂州高中班主任胡某、潘某,各自组织本班学生数十人,开展有偿补课,被通报批评;吴都中学教师杨某,暑假组织学生在私立学校补课,被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石山中学石某、刘某、邵某、王某等4人在剑桥英语培训中心补课,被行政警告……

  近日,鄂州市纪委驻鄂州市教育局纪检组对外通报:两年来,鄂州市教育局查处违规补课教师24人,其中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9人,解聘或清退2人、行政警告处分13人,所有处理人员均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016年寒假期间,鄂州市教育局接到一低保护投诉,称其孩子在鄂州市石山中学就读,其班主任尹某频繁向家长打电话要求孩子参加有偿补课,不补不行……

  2017年3月,鄂州市洋澜小学代课教师邱某在家长群里发布信息,要求其所在班的所有学生必须到指定的培训班补课……

  有偿补课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教师声誉,影响了教育形象,是教育的一大顽疾。

  目前,鄂州全市教师均签订了《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张贴在学校醒目处,自觉接受家长和学生监督。为满足学生、家长合理的义务辅导要求,鄂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中小学教师无偿辅导申报登记制度》,鼓励教师走进社区,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无偿教学辅导。

  鄂州市教育局规定,凡因有偿补课受到处理的教师,取消其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和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资格。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致使有偿补课高发多发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取消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职务晋升的资格。

  对有偿补课治理不力单位,出现多起多人有偿补课的学校,被处理达到2人次以上5人次以下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被处理达到5人次以上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湖北从严从实治理教师有偿补课
宜昌:教师有偿补课或被开除!

  2017年年底,湖北省宜昌市出台最严“禁补令”,对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等严重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有偿补课教师可被撤销教师资格,推销或变相推销图书、教辅资料或被开除。

  宜昌市对查证属实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涉案教师及其家庭成员参与经营或举办相关校外培训机构的,加重一级处分。

  对查证属实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处分。

  同时,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查证属实的教师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学校领导及责任人责任,让严禁有偿补课的禁令落地生根。

  湖北教育厅厅长陶宏:将继续严查“有偿补课”等行为!

  在今年3月7日召开的湖北省教育系统全面履行三项职责工作推进会上,省教育厅厅长陶宏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补课、乱办班”“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来源:湖北新闻 

  (原题为《湖北从严从实治理有偿补课,鄂州24名教师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