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千”受邀参赌骗钱 谁料被庄家和同桌牌手做局骗光

 

  正义网宜昌8月22日电(通讯员何远荣)“老千”受庄家邀请参与牌局,原本商议利用作弊器帮助庄家赢取同桌牌手钱财,没料到被庄家与同桌牌手做局,将钱财诈骗一空。8月20日,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园提起起公诉,远安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园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经审查,2016年6月至8月期间,张某园伙同张某成、杨某等人欲利用“翻筒子”的赌博设置骗局,先后邀约外省的杨某某、莫某某等“老千”至远安县,双方约定由“老千”提供麻将作弊器帮助张某园等人赌博赢钱,赢钱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赌局开始后,先由张某成“坐庄”,安排其同伙轮流在赌局中充当牌手,造成张某成“输钱”的假象,后以“老千”的技术差,造成输钱为借口索要赔偿等手段,张某园及团伙成员共同骗取“老千”的财物合计21万余元。

  2016年8月2日人张某成、杨某等11人相继被抓获归案,张某园潜逃在外。2017年12月26日,在其他共犯均落网获刑一年后,作为漏网的主犯张某园到远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2018年6月21日,远安县检察院以张某园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悉,此案的诈骗手段新颖,办案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发现,这个团伙有12人参与骗局,分工明确,环环相扣,于是建议公安机关追诉相关人员。当时,张某园已经逃跑。同时检察官在讯问笔录中发现一个细节,张某成、杨某、王某某3人在向一名“老千”索要赔偿时,曾用语言威胁、暴力手段现场取得现金3.4万元,该行为已涉嫌抢劫罪。起诉时,该院对张某成、杨某以抢劫罪、诈骗罪,王某某以抢劫罪,其他8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过审理,远安县法院以抢劫罪、诈骗罪判处张某成、杨某四年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罚金,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某一年零十一个月有期徒刑,并处六千元罚金,其他8人均以诈骗罪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