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红色教育公款旅游, 武汉开发区一公司党支部书记被警告

  楚天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王荣海)“开展红色教育本是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如此高压态势之下,竟然还有党员干部利用红色教育违规公款旅游,本单位在开展活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如有违纪违规的一定严惩不贷。”近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某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学习《关于李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后说道。

  据了解,该区某村改制公司党支部书记李某某,2017年11月,在组织支部党员开展红色教育外出参观活动时,违规将活动委托旅行社组织;审核监管不严,在活动中存在伙食费、交通费超标的情况。近日,街道纪工委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为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四风”整治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今年以来,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纪(工)委监委打出系列正风肃纪“组合拳”。该区纪(工)委监委会同市基层作风巡查组,按照一次一授权、一次一轮换的原则,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上班纪律、节假日值班情况、办公用房、津补贴或福利发放情况等进行了多批次全覆盖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

  此外,严格遵循“凡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必通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今年以来,该区按照“一事一通报、一案一警示”的原则,已累计下发作风类通报21期,其中通报曝光八项规定精神类12期。通过持续曝光典型案例,使全区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同时,该区纪(工)委监委把各类“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作为执纪监督的主攻方向,除查清直接责任人问题外,还倒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切实做到“一案双查”。

  截至目前,该区共发现各类作风问题线索257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件,处理人数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33人。